組織架構

董事會為新光三越最高治理單位,依據「董事會議事規則」,新光三越每三個月召集一次董事會,由董事長擔任會議主席,負責制定組織目標、使命、策略及計畫,並確保組織具備健全的政策、內控系統,以監控組織整體表現狀況。2023 年4 月增設董事會辦公室,負責董事會相關事宜。2025 年8 月,公司進行組織調整。增設永續發展辦公室,負責企業ESG 策略制定及推動。同時將秘書室整併至公共事務室。而原營業本部轄下之販促部與數位發展部整併為行銷本部,以強化線上線下行銷業務整合。此外,本公司也成立財務本部,將原財務部下轄之法務功能升格為法務部,並與財務部、投資管理部共同隸屬財務本部。同時統整店舖開發部及總務部,改隸業務本部。經此次組織調整後,董事會下設之總經理掌管十個部室,透過專業分工發揮各層級與部室之功能性。


 

組織架構